值班隔天,朋友丁丁告訴我:「昨天晚上值班的時候,我的理智線又斷了。趁著博客來會員日,新書79折、滿千再九折、還用了一張100元折價券、最後還送了一張100元折價券。」
「這樣聽起來還蠻划算的。不過,值班前後腦波真的很弱,當我值班的時候,有時候也會不小心上網買了意料之外的東西。」我跟丁丁坦白道。
「買東西的時候、還有從7-11領回包裹、要開箱的時候,心情都是又期待、又開心;但是不到一個小時,常常會覺得有點空虛、又有點後悔,買這麼多書,根本沒有時間看啊。」
「當別人下班回家,而自己還要留下來值班的時候,心情總不會太開心。買東西,有時候,只是為了讓自己快樂一點;但是花了錢,卻沒有比較快樂、東西還越積越多,感覺就跟吸毒品沒兩樣。」
「難到花錢真的買不到快樂?」我們倆望著丁丁桌上,兩疊還沒看的新書,心裡想著,這可不是一個好的解方。
我們快樂嗎?
哈佛大學有史以來最受歡迎講師之一的塔爾.班夏哈(Tal Ben-Shahar),對快樂的定義是「大體上能從生活中體會到樂趣和意義的一種感受」。這樣的定義,不僅代表我們可以感受到的正面情緒、也代表滿足了我們的使命感,兼顧了對現在與未來的好處。
聯合國自2012年起、陸續於2013、2015年發表「全球快樂報告」(World
Happiness Report),透過六項評分指標:人均生產總值、社會支援、平均健康壽命、生活選擇自由度、慷慨度、免於貪腐,綜合為全球快樂指數,希望國家在經濟的發展外,能夠顧及人民的快樂與幸福。
在最新2016 年度報告中,台灣在總共157個國家中,以6.379分名列第35名、標準差為1.878分名列第48名;在東亞僅次於新加坡和泰國,但也可以看得出快樂不均的問題,不容忽視。增進快樂,除了是政府的施政目標外,我們自己也有可以做的事情;快樂,不只是和心態有關,也跟選擇、設定目標、享受過程以及利他有關;甚至我們怎麼花錢,都會影響到我們獲得的快樂。
花錢如何增進快樂?
作為心理學和行銷學的副教授,伊莉莎白‧鄧恩(Elizabeth Dunn)和麥克‧諾頓(Michael
Norton),合作研究金錢和快樂之間的關係。他們發現,賺更多的錢對增進快樂幫助有限,反而是花錢的方式可以影響我們獲得的快樂。他們分享了五個心法,讓花錢可以換得最多的快樂:
1) 買體驗 2) 樂在難得 3) 買充裕感 4) 先付款,後享受 5) 樂善好施。
物質給我們的快樂,往往和代價不成正比。有眾多的證據支持,體驗帶來的快樂常常高於購買實質物品所得;這些體驗,在回憶的時候,越陳越香。越是能與他人互動、值得與人分享、和自我期許相關的體驗,越能帶給我們更多快樂。而實質物品,帶來的通常只是一時快感、而且越容易比較、就越容易患得患失。
我們偶爾一時興起,還是敵不過物質的誘惑,畢竟物質比體驗更具體、也更容易想像。不過,像是書籍或是CD這樣的物品,可以透過心態上的轉化,投注自己在閱讀或聆聽的當下,讓它更接近於體驗、而增加從中獲得的快樂。透過對消費心理學更多的瞭解,我們可以更有意識的選擇,讓消費獲得更多的快樂。
選擇聰明花錢,讓我們更快樂
只要是人類,若有機會選擇,沒有人會想要痛苦而拒絕快樂;當我們快樂的時候,就在想有沒有辦法更快樂。在這個消費社會,每個人隨時都有機會花錢;而我們可以選擇聰明花錢,讓自己和別人更快樂。
伊莉莎白‧鄧恩(Elizabeth Dunn) & 麥克‧諾頓(Michael Norton) 《快樂錢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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